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商洛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今天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秦岭环境保护(已归档)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供稿: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编辑: 窦娟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1日     浏览: 1655次

商洛高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成立了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傅强同志任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管委会、社区管理局、村(社区)三级河长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全面履行河流保护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高新区(商丹园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激励奖励、考核验收等6项工作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区共落实管委会层级河长3人,社区管理局层级河长11人,村(社区)层级河长、巡查员、专管员44人,设置河长制公示牌4处,开展三级河长巡河70余次,为丹江和南秦河园区段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了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会议精神,加强高新区河流管理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落实属地责任。8月21日,商洛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高新区副河长陈力同志在社区管理局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带领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和部门村(社区)河长,采取徒步的方式沿辖区河道进行了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陈力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河道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河道管理制度;二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推行“河长制”的目标任务;三是强化治理,加强水环境治理,认真排查消除排污口和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四是协调配合,村(社区)责任河长要切实抓好分段河域协调配合和日常管理,使“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张阳)

     

Copyright@2014-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邮编:726000      电话:0914-2035801
邮箱:slgxqgwh#163.com       网站标识码:6110000057       陕ICP备17012802号-2 号      本站访问人次:1990210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146号

执行时间13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