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丹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第三季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商丹质安发﹝2016﹞16号
供稿:质监站     编辑: admin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6日     浏览: 1995次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持续推进2016年园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丹质安发[2016]12号)、《关于立即开展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丹质安发[2016]14号)文件要求,根据质监站《2016工作计划》,结合园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我站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人员成立了检查组,于2016年8月19日—8月30日对全园区在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9个,检查组对现场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不良行为签发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4份,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10项。近半年园区在建工程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此次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在建工程以下各项均存在问题:安全管理、落地式脚手架、施工机械、三宝四口安全防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一)处理意见

对检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对违反《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违建项目进行业务催办并下达停工通知书。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责任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改正措施

1、对被责令停工的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改正,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核实意见,及时向园区质监站上报《工程复工申请单》,未经我站复查同意,不得擅自恢复施工。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及时改正,消除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建设单位应作好牵头组织工作。

2、对被责令整改的工程,责任主体按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检查,限期逐项整改。整改完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我站反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园区内各工程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所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各工程责任主体、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及项目安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不足、树红线意识、抓常态管理、争安全生产检查实效。

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管理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进行施工的企业及个人,我站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受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存在问题一览表



                                                                                             商丹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6年9月18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安全隐患

备注

1

晨光.商丹金域(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未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带班时间少于本月工作时间的80%,未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是发现有一处电箱未接地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有一处配电线路有老化、破皮现象(临电巡查维修无档案记录);三是塔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与监理审查资料不符;四是塔吊一体化管理资料不全。

限9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园区质监站1605室。

2

恒丰天逸二期11#——14#住宅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是施工现场升降机洞口未防护存在隐患;二是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现场有个别人未佩戴安全帽;三是安全管理资料收集不齐全;四是未按文明施工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工作。

3

文化商业街(上上洛.丹江小镇)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是现场原材料堆放较乱;二是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配电线路有老化、破皮现象)且无临电巡查维修档案记录;三是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现场有个别人未佩戴安全帽;四是现场三台塔吊未备案已投入使用。

4





商丹高新学校公寓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总监长期脱岗,自开工至今未有效履行职责。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脱岗(未能说明情况、有一证多岗行为),项目经理带班时间少于本月工作时间的80%,未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是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流于形式;二是施工现场标识标语缺失;三是部分工人自我防护意识薄弱,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四是起重器械未备案登记(安装无告知)基础无防护,脚手架上建筑材料堆放不均匀,荷载超过规定;五是施工现场一级电箱无防护;六是现场钢管扣件进场未检测多个工地(大圣王项目—高新公寓楼项目—江滨一号项目)循环使用。


限9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园区质监站1605室。

5

众鑫.丹江铭典综合楼建设项目

暂无

一是安全管理档案缺失;二是建设单位开展定期检查无记录;三是文明施工标示标牌不齐全。

6

商洛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项目

监理单位总监脱岗,未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是现场临时电箱未上锁;二是生活区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三是现场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

7

陕西正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总监脱岗,未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未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未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是施工现场未落实封闭管理;二是文明施工开展力度不够(标示标牌缺失);三是安全管理资料缺失;四是现场电箱未上锁未设置安全标志(不符合防雨要求)。


8

商洛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检测中心及附属工程、陕西众鑫可生物降解塑料(PSB)项目工程、商洛市商丹新城路网工程、电动客车路网二期工程、武警支队营房迁建工程、比亚迪二期工程、年产14万吨粮油加工及储备库建设项目

一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监督手续已擅自开工;二是个别工程项目经理、总监、三类人员均脱岗(有长期脱岗现象);三是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协调和督促施工现场隐患整改工作,未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四是未制定和报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对进场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等材料查验和取样送检;五是施工单位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未落实封闭管理;六是建筑起重机械未备案(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七是临时用电未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线敷设乱接乱搭;八是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现场有个别人未佩戴安全帽。

限9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园区质监站1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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