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丹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编制了《商丹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不涉及保密范畴和按照规定应予以公开的信息。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网址为http://gxq.shangluo.gov.cn/。

商丹园区管委会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商丹园区管委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园区管委会申请获取。园区管委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1616室;邮编:726000;接受申请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2:00,14:30~18:00;

  ●提出申请

  向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商丹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园区管委会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工商业经济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

  园区管委会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园区管委会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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