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供稿: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编辑: 井琳瑜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浏览: 5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通过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以下简称为商洛高新区网站)发布(更新)各类政务信息759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550条),通过“商洛高新”政务微博、“商洛高新”微信公众号分别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77条、52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与制度,参照使用《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及时处理并规范答复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商洛高新区信息公开制度,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地通过商洛高新区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确保所有发布信息“零失误”,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来源可靠、更新及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与第三方签订技术保障协议,按要求规范开设专题专栏,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杜绝出现空白栏目,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市政府办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大信息采集力度,确保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未能主动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不够丰富,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条例》的学习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梳理完善管委会的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和时限,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三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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