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供稿: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编辑: 井琳瑜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6日     浏览: 34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以下简称为商洛高新区网站)发布(更新)各类政务信息203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81条),通过“商洛高新”政务微博、“商洛高新”微信公众号分别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84条、443条。通过简报发布高新区疫情工作信息27期。通过商洛广播电视台播放“高新之窗”45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与制度,参照使用《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及时处理并规范答复公开申请。2022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商洛高新区信息公开制度,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地通过商洛高新区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确保所有发布信息“零失误”,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来源可靠、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与第三方签订技术保障协议,完成网站IPV6升级,按要求规范开设专题专栏,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杜绝出现空白栏目,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市政府办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大信息采集力度,确保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个别部门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中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氛围不浓、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条例》部分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精准。

2.改进措施。加大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增加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积极主动作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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