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商洛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今天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我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整治范围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供稿:质监站     编辑: admin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5日     浏览: 346次

陕西省住建厅于3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自即日起至2016年底,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此举旨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省城市工作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会议精神,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方案》明确了此次集中整治的工作目标,即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持证上岗等7种情况为此次整治重点

据了解,此次整治工作范围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整治重点主要包括7种情况。

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四是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五是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六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七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管廊内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整治活动将分4个阶段进行

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部署启动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计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2016年4月中旬至7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需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指导企业将有关情况统一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2016年8月至11月为检查督导阶段。8月份,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组织对本辖区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督促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企业认真进行整改。9月份,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县(区)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10月份,省住建厅将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11月,各地督促企业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16年12月上旬为总结分析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省住建厅在方案中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严格执法。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工。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将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会予以曝光,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Copyright@2014-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邮编:726000      电话:0914-2035801
邮箱:slgxqgwh#163.com       网站标识码:6110000057       陕ICP备17012802号-2 号      本站访问人次:1990612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146号

执行时间1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