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供稿: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     编辑: admin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4日     浏览: 1948次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书处理、会务组织等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上级政府领导和外地来宾来高新区检查、视察、考察、访问、参观的组织协调、接待服务等工作机关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落实工作。

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信息报送工作,反映园区各方面动态。

5、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

6、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7、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档案的管理、保密机要工作。

8、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外事接待和因公出国出境人员手续协调办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

1、指导直属党组织开展党的组织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党费收缴管理及党务信息维护、统计工作。

2、协同做好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3、负责高新区人事管理、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离退休等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4、负责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晋升管理工作。

5、负责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就业、劳动培训、劳动维权、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人事代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监察审计局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决定、命令中的情况;

3、按照规定,对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调查处理市纪委交办的案件。

4、受理高新区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高新区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的申诉;

5、按照市审计局和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开展审计工作;

6、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科技和经济发展局

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园区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各项专业规划;

2、安排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稽查;

3、负责园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4、负责组织园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及竣工验收;

5、综合协调和管理区内工业生产运营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6、负责园区企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县域营商环境监测;

7、负责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8、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及价格改革方案,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行政审批服务局

做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六)财政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园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设。

3、编制园区年度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分析,并进行监督、检查。

4、拟定和执行园区支出政策及经费开支标准;指导和监督园区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5、负责园区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7、负责园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有集中支付、工资统一发放、会计集中核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园区各类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1、负责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抗震设防、建设监理、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测绘、市政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单位的资质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规范园区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监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市场行为;负责园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建筑节能管理、建筑行业相关费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4、协助园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及环评工作,并对园区生产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5、按规定负责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报报批工作。

6、负责园区市政环卫及公用基础设施的审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占用审批及城市管理相关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各项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园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协助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园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园区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建档、归档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园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事业、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综合职能。

10、负责园区市政公用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建设监督工作;负责园区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业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资质、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

3、负责依法开展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信用信息公示等工作。

4、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5、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7、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8、依法开展竞争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9、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消费欺诈行为。

10、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11、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构建餐饮服务环节的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等工作。

12、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药用辅料的监督管理。

13、负责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4、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15、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16、承担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商品条码等工作。

18、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开展安全监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9、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传销和直销违法案件。

20、承担涉及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统一受理举报电话12315、12331。

(九)应急管理局

1、负责商洛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负责商洛高新区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3、负责商洛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应急值班、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消防、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

(十)招商服务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定。

2、负责制定园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园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建立和发展与国内外有关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4、负责园区项目的征集、筛选、策划、论证、整理、储备工作,建立项目库。

5、参加有关经济贸易和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园区各类招商活动的筹备、项目的推介、洽谈、协调工作。

6、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优惠政策,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各种手续、受理投资商的投诉等工作。

(十一)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规划、城市管理、劳动监察、文化文物、卫生、水务、农业、林业等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信访局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中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高新区信访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高新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计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指导、协调、管理、监督高新区普法及相关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高新区信访接待受理工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督促各部门履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及上级转交办信访事项(案件)的办理答复工作。

4、、及时、准确地向党工委、管委会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开展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政策的建议。

5、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区上访事件。

6、 负责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维稳劝返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做好重要节会、敏感时期的矛盾化解及稳控工作。

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社区管理办事处

1、托管村(社区)服务管理。

负责托管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村(社区)农村日常工作;村(社区)支部、村(居)会、村(居)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

2、脱贫攻坚工作

负责辖区内8各村,252户,694人按期脱贫,各项扶贫政策的制度和扶贫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3、农村农业、农民产业发展。

负责托管园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统计工作;指导业务部门搞好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负责畜牧防疫、动植物检疫工作。

4、林业工作。

负责林业管理,指导全区农村的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全区天然林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区苗圃、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对依法应由国家和省、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退耕还林补贴、公益林补贴;护林员聘用、管理、工资发放工作;指导林业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

5、水务工作。

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保障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承担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6、教育文化体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助做好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7、卫生计生工作。

承担辖区医疗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疾病和地方病的综合防治;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公共卫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和防控;负责国家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的落实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8、民政工作

负责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社会福利、老龄管理、殡葬管理、社会救助、扶贫济困等工作;负责残疾人管理;负责落实移民安置、扶持政策;负责军队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抓好检查监督;负责街道(乡镇)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

9、综治、司法、信访、维稳工作

协调高新区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司法及司法校正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负责维稳工作;组织协调辖区依法治理、普法、社会消防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信访矛盾排查和化解调处工作;负责村(社区)平安创建工作。

10、创卫、创园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三变改革”和农村核资清产工作。

12、完成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四)事务服务中心

1、负责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机关保健、机关后勤、环境卫生、市政市容设施管理和电力、燃气、自来水、通讯等供应、管理、保障工作。

2、对应市级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职责和下达的工作任务。

3、党工委、管委会赋予的工作职责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五)创新示范中心

根据市编办2018年11月28日批复,该中心主要负责:

1、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

2、其他各项创建示范工作等;

(十六)质监站

1、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

3、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4、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国土分局

1、负责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申报及管理工作。

2、承担园区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实施农业用地备案、临时用地审批,负责批准、核准和备案项目用地预审。

4、负责园区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土地收购储备及土地供应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园区用地统征工作。

6、负责园区内土地执法检查工作。

7、协助做好园区内耕地保护、土地调查、地质环境管理、矿产资源、卫片执法等工作。

(十八)消防大队

1、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开展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情况。

5、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6、教育部队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组织火灾扑救,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灾。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党政办公室

1、深入推动参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参谋服务质量。坚持把提高政务工作质量作为办公室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在强化参谋上做文章,在当好助手上练真功。一是勤研善谋,进一步做好信息调研工作。二是严格标准,进一步做好文稿起草工作。三是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

2、加强综合协调工作,保障服务高效有序运转。坚持从大处着眼、细节入手,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增强超前意识,提高协调能力。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及时传办文件。三是增强主动意识,坚持用心办事。

3、扎实推动后勤事务管理工作,为机关工作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一手抓机关管理,一手抓机关建设,切实增强保障能力,提高服务工作水平。一是狠抓环境卫生。二是狠抓财务管理。

4、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上水平。按照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上硬、工作上实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办公室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和班子建设,真正把办公室建成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能干事、干成事的坚强队伍。一是强化干部学习教育。二是强化干部绩效考核。

5、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加强高新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

(二)党群工作部

1、做好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党务工作、劳动就业、劳动培训、劳动维权、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管理工作。

2、完成好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监察审计局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市纪委、高新区党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落实具体措施。

2、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下属单位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3、积极配合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完善高新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规范高新区纪检监察各项制度建设。

4、加强对高新区各局(室、站)下属公司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工委、纪工委负责人报告。

6、积极完成市纪委、高新区纪工委交办的日常执纪监督问责任务。

7、积极组织开展述责述廉、机关问政、三级约谈、廉政教育等活动。

8、按上级领导的要求积极落实查办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园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现的问题或案件,坚决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9、完成市纪委、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科技和经济发展局

1、紧紧围绕2020年园区重点项目,狠抓落实,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工作;

2、加大企业协调服务力度,抓好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3、强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和培育工作;

4、加速园区研发平台、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搭建;

5、做好2020年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

6、全面加强全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园区服务职能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局

1、加快机构组建,完善部门职能,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3、加快推进全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完成事项、人员、编制的划转;

4、明确工作目标,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运行;

5、狠抓廉政建设,强化约束机制;

6、加强对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持续推进省级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六)财政局

1、在园区财政体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做好园区的预算工作。

2、积极做好与市国税、地税的对接、统计工作,计算园区的收入合成。

3、进一步规范园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4、做好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5、对园区建设资金的做好筹集、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协调国(地)税,划分收入范围,确定税收分成比例。

7、争取建立高新区国库。

(七)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办事流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无违规违纪现象。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内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办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打好脱贫攻坚战,抓好包扶村党塬村的扶贫工作。

5、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峻态势。

6、组织城建行业法规的宣传实施,通过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加大依法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强化建设管理,提高建筑市场管理、质量监督水平。

7、做好全年建筑市场规费征收工作,根据中省要求简化建筑工程审批流程,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8、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抓紧推进年产2000吨动力硅碳负极材料项目建设进度。

9、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

10、组织好环保行业法规的宣传实施,通过广泛宣传,严格执行环评标准及环保竣工验收监管工作。

11、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秦岭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12、完成中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的工作任务

13、稳步开展市政管理工作,推进智慧城管项目,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十乱问题,继续加强“创卫”“创园”工作力度。

14、完成好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局

1、积极争取行政审批及许可事项权限。因工商管理系统是按行政区划设计和运行的,以便实现属地监管。高新区不是一级行政区划,无行政区划代码,故省级工商部门暂无法授权,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与此类似。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内容须在网络系统中同步操作,我局暂无资格进入系统。若证照由商州区市场局办理,监管执法工作由我局来实施,即不便操作又涉嫌违法,将很难监管。为此,我局已多次向党工委、管委会,省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部门汇报,借机构改革的机遇,我们会再继续努力争取。

2、积极争取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我局现共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在编1名,聘用2名;2019年全年的公用经费总计1.99万元,专项经费0元,至于非税收入之事,我局暂无权开展。此事,我局已多次向党工委、管委会,市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部门汇报,下来我们会再继续努力争取。

3、努力完成高新区下达的创卫目标任务

(1)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制定创卫建成区食品生产单位专项整治方案。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4)做好市场管理。负责督促市场所有人在醒目位置公示证照、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农药残留检测和监督岗等内容,食品区与非食品区分开,加强市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商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得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做到一摊一桶,市场应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容器、清理及时,清扫保洁到位,活禽、水产销售和宰杀区卫生良好,废弃物收集符合要求,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及休市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做好农产品销售店、小商店、小餐饮的日常监管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综合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6)病媒生物防制。完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内的“三防”设施,合格率≥95%,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不少于1次,督促经营户开展集中统一的病媒消杀工作。

4、全力推动经济发展

(1)深化商事登记改革;

(2)推进小微助长工作;

(3)深化商标品牌战略。

5、全力开展食药监管

(1)抓好日常监管;

(2)强化专项整治。

6、全力维护市场秩序

(1)抓实主体资质监管;

(2)深化打传打假专项行动;

(3)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7、全力打造监管铁军

(1)强化队伍教育培训;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3)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九)应急管理局

1、安全生产工作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吸取“3.21”响水事故“5.29”方大特钢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不定期、分阶段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持续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2020年各个特殊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企业按照两个“十五”天要求及时登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依法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2、应急灾害救援工作

(1)统筹规划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根据管委会安排适时召开全区防汛工作会议,总结今年工作经验,研讨防汛抗旱形势,同时督促社区管理办事处、建设环保局配合做好各重点乡镇汛期、旱情预防工作,密切关注市水文站发布水情和墒情数据。

(2)适时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方面完善区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工作,加强防灭火队伍专业化建设及科学管理,另一方面根据管委会安排适时召开年度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动员会,及时制定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督促社区管理办事处与各村(社区)签定森林防灭火责任书。

3、应急管理工作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并要求各部门在“春节”、“两会”期间、“中秋”、“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2)努力建造一支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结合新建区经济高质快速发展情况,整合消防、森林防火、防震减灾、防汛抗旱等应急救援力量,努力建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一专多能”综合性应急队伍。

(十)招商服务局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干部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

2、加大推介招商。筹办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专题推介会暨重点项目签约仪式。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举办2-3次项目推介活动。

3、完善招商项目储备库,新增储备项目不低于60个,其中重点项目不低于30个。

4、推进宁商合作。强抓宁商合作产业园项目推进工作,积极对接南京经开区,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5、重塑营商生态。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制等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始终将“诚信”贯穿于招商引资各个环节,亲商赢商,着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稳定的政策环境和高效的服务环境。

6、坚持搭建平台。紧抓各种招商信息,主动上门对接,与各地驻陕西商会建立常态化联系,着力打造广泛的招商平台。与陕西秦商联合会、陕西闽商商会、陕西河北商会等多个商会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7、推进项目落地。聚力已签约项目,力促尽快建设。聚焦在谈和意向项目,力促尽快落地项目早落地。关注潜力项目,力促尽快签约。

8、梳理宣传重点,修订高新区优惠政策、招商项目册,针对每个产业制作高质量的宣传片、PPT、宣传册及项目册,为开展新一轮密集招商提供宣传工具。

9、 建造客商资源库,客商资源不低于300户,其中常联系的重点客商不低于100户。

(十一)综合执法局

一是每日巡逻,负责高新区十一个村(社区)的市容市貌、公共空间管理工作,重点治理辖区内占道经营,乱占乱放、出门出店等问题,推行“地摊经济”,制定“流动摊位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是深入摸排治理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重点检查十一个村(社区)居民住宅建设是否手续齐全并符合村(社区)整体规划,结合商洛市城乡规划现状完善高新区农村建房制度、旧房翻新制度;

三是监管辖区内的在建工地,主要检查在建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是否完善,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时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堆存的建筑垃圾是否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是否及时清运等问题;

四是劳动监察工作,配合党群工作部及包抓部门前往各建设项目宣传《劳动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与高新区多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执法,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案件深入调查,开展执法监察,确保案件及时处置;

五是辖区内的路面扬尘治理工作,重点检查过往拉运渣土、散装水泥及其他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存在冒尖装载、防尘网遮盖不到位、建筑垃圾外泄遗撒等问题。

(十二)信访局

1、畅通信访工作渠道

一是深入推进“阳光信访”。加强网上信访的受理办理工作,推进信息系统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二是强化信访接待水平。加大信访接待宣传力度。优化窗口服务,着力打造集“接访、受理、协调、督办、服务”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引导和帮助群众及时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三是深入落实领导约访接访。落实县级领导坐班接访制度,面对面解决群众难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好初信初访问题。

2、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一是充实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新区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切实推进“责任信访”,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二是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建立信访案件首办负责制,及时合法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三是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诉访分离”,使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顺利导入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相应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为信访群众提供必要的思想疏导、政策解释等力所能及的帮助。

3、强化矛盾问题化解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减少信访量的基础工作来抓,深入开展“三无”区“无访”村居创建活动,实行“无访”村居挂牌奖励制度。二是加大积案化解工作力度。逐步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对信访老户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不同情况运用不同方法,按照“三个到位”要求,切实解决问题。三是扎实落实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重点信访人稳控工作,在重大节日和关节时间节点,严控赴省进京上访行为。

4、扎实推进法制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持续开展法制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健全重大决策审查机制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健全制度。待人员配备到位,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学习。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又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使信访和法制工作步入正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十三)社区管理办事处

1、积极搞好11个村社区的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远程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素质。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对基础较好的刘湾、任塬、静泉、郭王、张塬、西涧等六个村(社区),从基础设施、党员活动场所等硬件方面进一步提升,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和服务群众效率,积极向全市一级方阵迈进;对阵地建设薄弱的党塬村党建活动室进行重建,对郭村党员活动室门前院落进行硬化、绿化提升。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以“党旗引领脱贫路”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三变”改革,凝聚攻坚合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组织力量。

2、加快项目进度:一是完成妇保院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二是积极配合加快推进宁商产业园二期项目的征迁进度;三是完成脱贫攻坚村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3、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对254户700人落实包扶责任和包扶措施;二是鉴于8个村土地基本被征收,传统产业发展受限,通过园区企业优势,加大党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党建+企业+贫困户”的模式,让贫困户到企业就业实现农民增收脱贫;三是完成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与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及时对接,争取全区31户73人危房贫困户中省配套资金立项和申报工作,与党群工作部对接启动党塬村党建活动室建设,与财政局对接利用一事一议项目,完成王塬村、郭家村路灯安装亮化和郭家村党员活动室门前院落硬化工程,对接搞好王塬、西涧、郭家村人畜饮水工程,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4、积极稳妥做好11个村(社区)信访、综治、维稳工作,按照“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集中化解一批信访疑难问题,实现“三无区”和“无访村(居)”,积极配合搞好“平安创建”工作。

5、加强托管11个村社区新一届“两委”成员的廉政教育、业务培训、整治规矩教育工作,使其懂规矩守纪律,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6、毫不松懈的完成11个村社区各项民生保障,农、林、水资源管理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全力做好农业生产、春秋两季畜牧防疫、动植物检疫、森林防火、林权制度改革、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

7、扎实搞好创园创卫工作。按照创国卫要求,扎实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三墩六乱治理、环境脏乱差治理、食品市场规范化治理工作,迎接创国卫各项迎检工作。

8、狠抓项目不动摇。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尽快筹划一批民生项目,包括饮水、道路、路灯、人居环境整治(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结合起来),让托管村社区感受到托管后的优越性。

9、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社区局全体干部及

(社区)干部的廉政教育,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10、完成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粮食直补、生态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防疫员工资、护林员工资、保洁员工资发放工作。

11、完成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事务服务中心

1、做好各类会务服务,公务接待工作,加强管理,规范会服务流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职工餐厅管理,不断摸索提升服务质量,继续做好饭餐质量以及服务保障工作。

3、做好机关大楼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尤其要做好办公用房日常管理调配工作及固定资产购置工作

4、不断加强管委会办公区域日常维修维护,负责好管委会水、电、气以及通讯保障工作。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指标完成,强化公共机构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十五)创新示范中心

1、根据科技部领导专家组正式考察的意见建议,定期就整改情况赴科技厅、科技部汇报;

2、定期赴科技部对接正式考察后续的进展情况。

(十六)质监站

1、开展每月常规巡查,对在建工地和企业例行检查。

2、认真开展创卫、扬尘治理、防汛、深基坑、高支模板等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两项活动,全面进入攻坚阶段,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联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4、扎实做好重要节点期间建筑工地和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严防人员伤亡,确保社会稳定。

5、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定期限加以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查看,确保预防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6、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邀请相关专家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人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专题培训。

7、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第三方专业安评机构对我区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借助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我区在建工地进行工程质量检测,防止质量不达标现象出现。

8、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七)国土分局

1、做好园区实施农用地备案管理、临时用地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做好园区农用地转用、土地统征、收购储备、供应及低效闲置土地处理相关工作;

3、做好土地执法检查、协助做好耕地保护、土地调查、地质环境管理、矿产资源、卫片执法等工作。

(十八)消防大队

1、结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器材装备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确保遇紧急情况,拉得出、冲得上,打的赢。

2、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入园企业、托管(村)社区、学校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3、强化合同制消防员,文员队伍建设,强化消防救援人员业务技能训练,提升政治素养,确保形成战斗合力。

4、结合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各项工程建设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杜绝先天性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托管村(社区)、及学校。包括: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群服务中心

3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监察审计局

4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5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行政审批局

6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财政局

7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8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应急管理局

10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招商服务局

1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综合执法局

12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信访局

13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区管理办事处

14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事务服务中心

15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创新示范中心

16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7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商丹园区分局

18

商洛市公安局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分局

19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11个托管村(社区)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刘湾社区

2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任塬社区

3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静泉社区

4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枣园村

5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紫荆村

6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张塬村

7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郭王村

8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郭家村

9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王塬村

10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西涧村

1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塬村

5个高新区小学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高新区小学

2

商洛高新区王党塬小学

3

商洛高新区任塬小学

4

商洛高新区枣园小学

5

商洛高新区张塬小学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71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3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1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70万元,主要原因是税收返还收入预算增加;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8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1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1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70万元,主要原因是税收返还收入预算增加;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1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15万元,较上年增加4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1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526.39万元,较上年增加369.84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04)489.13万元,较上年增加95.29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支出增加;;

(3)教育支出(205)1031.89万元,较上年增加98.42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科目调整;

(4)科学技术支出(206)50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790.15万元,较上年增加129.79万元,原因是正常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210)32.34万元,较上年减少62.29万元,原因是正常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212)467.02万元,436、83万元,较上年增加30.19万元,原因是正常增加、科目调整;

(9)农林水支出(213)693.54万元,较上年减少106.66万元,原因是正常减少、科目调整;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70.06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原因是正常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221)1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0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118.48万元,较上年减少37.73万元,原因是科目调整,压缩支出;

(13)预备费(227)80.03万元,较上年增加170.27万元,原因是基本经费支出增加,;

(14)债务还本(231)1301万元,较上年增加321万元,原因是根据实际债务数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381.8万元,较上年增加8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54.87万元,较上年增加2.1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企业和补助支出(312)5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他支出(399)4776.34万元,较上年增加385.86万元,原因是托管村(社区)支出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5.59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1.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压缩。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4.79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19.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15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已公开空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838.67万元,较上年增加8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区一源”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体制机制创新实验示范区、商洛“一体两翼”中心城市经济核心区、可持续发展动力源。

3.“2+2+2”梯级化产业体系: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努力推进产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和高端化,重点发展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统筹发展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两大现有产业,培育发展智能制造和信息技术两大新兴产业,打造“2+2+2”梯级化产业体系。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附件: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uploads/file/20240410/20240410162418_533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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