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供稿:财政局-陈晨     编辑: 窦娟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5日     浏览: 2111次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书处理、会务组织等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务、接待服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落实工作。

4、负责园区信息报送工作,反映园区各方面动态。

5、负责组织协调目标责任制的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

6、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群工作部

1、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绩效考核和人大、政协、统战、宣传、精神文明、深化改革,群团等工作。

2、负责城市、机关、国企、学校、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六个领域基层党建工作;

3、负责对接市考核办公室,并完成市考核办公室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对接人大办公室,并完成人大办公室下发各项工作任务的;

5、负责对接市政协办公室,并完成市政协办公室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对接市委统战部,并完成市委统战部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7、负责对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并完成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8、负责对接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完成市深化改革领导办公室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9、负责对接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委、市团委、市妇女联合会,并完成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技与经济局发展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各项专业规划;研究拟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贯彻实施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安排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稽查;负责组织园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园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3、综合协调和管理区内工业、商业、经贸、服务行业。负责园区经济指标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及经济分析。

4、负责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申报辖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负责园区开发区申报工作。

(四)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建。

2、完善行政审批和政务网站以及网上大厅的建设及维护。

3、完成入驻部门和事项的梳理工作。

4、编制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5、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管理机制,以及完善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

6、大厅日常管理工作。

(五)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财政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园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设。

3、编制园区年度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分析,并进行监督、检查。

4、拟定和执行园区支出政策及经费开支标准;指导和监督园区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5、负责园区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7、负责园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有集中支付、工资统一发放、会计集中核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园区各类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区管理局

1、托管村(社区)服务管理

负责托管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村(社区)农村日常工作;村(社区)支部、村(居)会、村(居)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

2、脱贫攻坚工作

负责辖区内8各村,252户,694人按期脱贫,各项扶贫政策的制度和扶贫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3、农村农业、农民产业发展

负责托管园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统计工作;指导业务部门搞好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负责畜牧防疫、动植物检疫工作。

4、林业工作

负责林业管理,指导全区农村的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全区天然林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区苗圃、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对依法应由国家和省、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退耕还林补贴、公益林补贴;护林员聘用、管理、工资发放工作;指导林业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

5、水务工作

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保障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承担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6、教育文化体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助做好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7、卫生计生工作

承担辖区医疗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疾病和地方病的综合防治;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公共卫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和防控;负责国家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的落实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8、民政工作

负责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社会福利、老龄管理、殡葬管理、社会救助、扶贫济困等工作;负责残疾人管理;负责落实移民安置、扶持政策;负责军队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抓好检查监督;负责街道(乡镇)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

9、综治、司法、信访、维稳工作

协调高新区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司法及司法校正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负责维稳工作;组织协调辖区依法治理、普法、社会消防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信访矛盾排查和化解调处工作;负责村(社区)平安创建工作。

10、创卫、创园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三变改革”和农村核资清产工作。

12、完成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会事业局

负责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范围内民政、教育(5所小学)、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工作。

1.民政方面。积极与市民政局、区民政局沟通对接,完善交接手续,理顺高新区民政管理体制;做好托管范围内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高龄、优抚和宗教等工作。

2.教育、体育方面。积极与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区教体局沟通对接,完善托管范围内五所小学交接手续,建立高新区教育工作管理机制;做好托管学校普教、教职人员管理、学籍管理、教育项目及营养餐管理等工作。

3.卫计方面。启动“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工作。

4.文化方面。积极与市、商州区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建立高新区文化和体育工作管理机制;做好高新区群众文化、文化基础设施及农家书屋等工作。

5、残联方面。积极与市残联、区残联做好沟通对接,做好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管理等工作。

(八)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1、负责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抗震设防、建设监理、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测绘、市政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单位的资质初审和监理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规范园区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监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市场行为;负责园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建筑节能管理、建筑行业相关费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园区规划的编制、审批、核实和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园区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书,组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园区项目施工图审核、规划相关费用征收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园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8、按规定负责园区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审核工作。

9、负责园区市政环卫及公用基础设施的审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占用审批及城市管理相关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各项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园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10、协助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园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园区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建档、归档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园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管理和相关费用征收工作。

13、负责园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职能。

14、负责园区市政公用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建设监督工 作;负责园区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业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资质、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招商服务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制定园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建立和发展与国内外有关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3、负责园区项目的征集、筛选、策划、论证、整理、储备工作,建立项目库。

4、参加有关经济贸易和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园区各类招商活动的筹备、项目的推介、洽谈、协调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优惠政策,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各种手续、受理投资商的投诉等工作。

(十)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监察审计局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决定、命令中的情况;

3、按照规定,对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调查处理市纪委交办的案件。

4、受理高新区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高新区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的申诉。

5、按照市审计局和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开展审计工作。

6、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园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非公党建工作。

2、负责园区人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重点抓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3、负责园区人事管理、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离退休等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4、负责园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晋升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就业、劳动培训、劳动维权、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人事代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

3、负责依法开展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信用信息公示等工作。

4、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5、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7、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8、依法开展竞争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9、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消费欺诈行为。

10、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11、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构建餐饮服务环节的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等工作。

12、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药用辅料的监督管理。

13、负责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4、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15、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16、承担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商品条码等工作。

18、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开展安全监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9、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传销和直销违法案件。

20、承担涉及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统一受理举报电话12315、12331。

(十三)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商丹园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

2、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有影响使用功能的部位、现场施工安全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

3、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提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

4、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5、组织参加各类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大检查,参与或授权主持发生在商丹园区内的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商丹园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和监理、检测工作的规划与管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国家级高新区创建以及科技、人才等工作。

1.组织高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赴北京开展产业创新资源对接会。

2.协助管委会提请召开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协助科经局参加省科技厅有关培训指导会议,对接国创指标体系设置调整。

4. 协助党政办提请召开第二次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5.协助管委会就整改方案呈报国创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赴京向科技部高新司、火炬中心就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6. 协助党政办提请提请召开第三、四次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7.分类建立园区人才库,对人才实施动态化管理,满足国创工作对于人才指标要求。

8.举办“迎国庆  争国创”国创知识我知道竞赛活动。

9.举办高新区首届人才招聘交流会。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商丹园区分局

1、做好园区实施农用地备案管理、临时用地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做好园区农用地转用、土地统征、收购储备、供应及低效闲置土地处理相关工作。

3、做好土地执法检查、协助做好耕地保护、土地调查、地质环境管理、矿产资源、卫片执法等工作。

(十六)商丹园区消防大队

1、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开展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情况。

5、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6、教育部队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组织火灾扑救,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灾。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1、深入推动参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参谋服务质量。坚持把提高政务工作质量作为办公室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在强化参谋上做文章,在当好助手上练真功。一是勤研善谋,进一步做好信息调研工作。二是严格标准,进一步做好文稿起草工作。三是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

2、加强综合协调工作,保障服务高效有序运转。坚持从大处着眼、细节入手,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增强超前意识,提高协调能力。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及时传办文件。三是增强主动意识,坚持用心办事。

3、扎实推动后勤事务管理工作,为机关工作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一手抓机关管理,一手抓机关建设,切实增强保障能力,提高服务工作水平。一是狠抓环境卫生。二是狠抓财务管理。

4、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上水平。按照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上硬、工作上实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办公室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和班子建设,真正把办公室建成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能干事、干成事的坚强队伍。一是强化干部学习教育。二是强化干部绩效考核。

5、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加强高新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

(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群工作部

1、天士力五星级回头看保留,新创建2个四星级党组织,启动一批三星级的创建;

2、标准化党建继续延伸、远程教育示范点的创建;

3、党组织覆盖率的提升;

4、年度目标考核;

5、对接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大、政协、精神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委、市团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信办,贯彻和指导思想、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

6、做好党员发展的工作,做好党员、党务工作者、企业出资人的培训工作;

7、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活动;

8、做好党费的管理,按程序做好收入、支出、上缴;

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技与经济局发展

1、紧紧围绕2019年园区重点项目,狠抓落实,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工作;

2、加大企业协调服务力度,抓好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3、强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和培育工作;

4、加速园区研发平台、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搭建;

5、做好2019年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

6、全面加强全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园区服务职能工作。

(四)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加快机构组建,完善部门职能,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3、明确工作目标,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运行;

4、狠抓廉政建设,强化约束机制;

5、加强对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6、持续推进省级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五)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财政局

1、在园区财政体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做好园区的预算工作。

2、积极做好与市国税、地税的对接、统计工作,计算园区的收入合成。

3、进一步规范园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4、做好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5、对园区建设资金的做好筹集、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协调国(地)税,划分收入范围,确定税收分成比例。

7、争取建立高新区国库。

(六)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区管理局

1、积极搞好11个村社区的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远程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素质。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对基础较好的刘湾、任塬、静泉、郭王、张塬、西涧等六个村(社区),从基础设施、党员活动场所等硬件方面进一步提升,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和服务群众效率,积极向全市一级方阵迈进;对阵地建设薄弱的党塬村党建活动室进行重建,对郭村党员活动室门前院落进行硬化、绿化提升。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以“党旗引领脱贫路”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三变”改革,凝聚攻坚合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组织力量。

2、加快项目进度:一是完成妇保院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二是积极配合加快推进宁商产业园二期项目的征迁进度;三是完成脱贫攻坚村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3、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对254户700人落实包扶责任和包扶措施;二是鉴于8个村土地基本被征收,传统产业发展受限,通过园区企业优势,加大党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党建+企业+贫困户”的模式,让贫困户到企业就业实现农民增收脱贫;三是完成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与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及时对接,争取全区31户73人危房贫困户中省配套资金立项和申报工作,与党群工作部对接启动党塬村党建活动室建设,与财政局对接利用一事一议项目,完成王塬村、郭家村路灯安装亮化和郭家村党员活动室门前院落硬化工程,对接搞好王塬、西涧、郭家村人畜饮水工程,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4、积极稳妥做好11个村(社区)信访、综治、维稳工作,按照“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集中化解一批信访疑难问题,实现“三无区”和“无访村(居)”,积极配合搞好“平安创建”工作。

5、加强托管11个村社区新一届“两委”成员的廉政教育、业务培训、整治规矩教育工作,使其懂规矩守纪律,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6、毫不松懈的完成11个村社区各项民生保障,农、林、水资源管理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全力做好农业生产、春秋两季畜牧防疫、动植物检疫、森林防火、林权制度改革、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

7、扎实搞好创园创卫工作。按照创国卫要求,扎实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三墩六乱治理、环境脏乱差治理、食品市场规范化治理工作,迎接创国卫各项迎检工作。

8、狠抓项目不动摇。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尽快筹划一批民生项目,包括饮水、道路、路灯、人居环境整治(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结合起来),让托管村社区感受到托管后的优越性。

9、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社区局全体干部及

(社区)干部的廉政教育,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10、完成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粮食直补、生态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防疫员工资、护林员工资、保洁员工资发放工作。

11、完成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会事业局

1.民政方面、积极与市民政局、区民政局沟通对接,完善交接手续,理顺高新区民政管理体制;做好托管范围内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高龄、优抚和宗教等工作。

2.教育、体育方面。积极与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区教体局沟通对接,完善托管范围内五所小学交接手续,建立高新区教育工作管理机制;做好托管学校普教、教职人员管理、学籍管理、教育项目及营养餐管理等工作。

3.卫计方面。启动“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工作。

4.文化方面。积极与市、商州区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建立高新区文化和体育工作管理机制;做好高新区群众文化、文化基础设施及农家书屋等工作。

5、残联方面。积极与市残联、区残联做好沟通对接,做好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管理等工作。

(八)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办事流程规范。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无违规违纪现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内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办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组织好城建行业法规的实施,通过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加大依法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强化建设管理,提高建筑市场管理、质量监督水平。

5、按照规划的法定程序,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法依规核发项目“一书两证”。

6、继续完善高新区控规编制工作。

7、组织好环保行业法规的实施,通过广泛宣传,严格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

8、继续推进商丹园区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项目建设。计划于10月底前建成投运,污染源监测平台建成后商丹园区环保方面的监控体系将全面覆盖,为以后的环保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9、继续推进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工作。

10、继续完善完成棚户区改造方案(任塬、刘湾片区)编制工作。促使任塬片区棚改项目实施建设。

11、完善城市管理与执法体制。

12、加强违法建设治理。积极消除存量违法建设,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

13、加大创卫工作力度,增强环卫设施建设。

14、创建园林城市。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实施增绿补绿、破硬建绿、拆墙透绿等绿化建设。

15、完成好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九)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招商服务局

1、加强项目策划工作。

2、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重点赴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叩门招商活动。

4、认真筹备活动。

5、全力为入园企业搞好服务。

(十)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监察审计局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新宪法、新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省市两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聚焦“七个有之”,开好各类民主生活会。做到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鲜明划出是与非、对与错、优与劣的界限,让错误的政治文化失去存在的土壤。

3、严肃查处搞政治攀附、政治投机,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等问题,严明村级换届纪律,确保村级换届顺利开展,加强选人用人监督。

4、召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

5、强化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印发《2018年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任务分解一览表,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6、制定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按照计划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确保各单位各部门责任上肩。

7、完善监督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提醒谈话”、“问责提议”和“廉情抄告”制度,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使党员干部远离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8、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市政府、市纪委、高新区网站、手机微信客户端,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活动。

9、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廉政宣传教育专题片不少于3部,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弘扬老区精神学习活动,不断丰富作风建设文化滋养,从延安精神和商洛老区精神中汲取作风建设力量。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学习有关警示提醒教育资料,及时通报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少于3次。

10、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毅力,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抓细、抓早、抓常,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来信来访等形式,围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抓好监督,围绕婚丧嫁娶操办抓好监督,抓住“四风”具体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1、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的,一律露头就打、揪住不放、从严查处。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消极应付、“中梗阻”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问责。

12、紧盯“三类人”,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工程项目建设、国有企业增资扩股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加强法纪教育,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13、按照市纪委部署,积极开展惩治“蝇贪”“村霸”“沙霸”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不断优化提升我区投资环境。结合高新区村级换届,依据《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开展村级换届选举风气监督工作方案》,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严厉查处打击干扰换届的违法违纪行为。

14、全力督促做好政务公开试点区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试点区工作。重点抓好建设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土地管理、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开展落实“三个助力”春季专项活动,对扶贫、环保、市场环境领域存在问题进行核查,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15、完善纪工委机构设置,设立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监察审计局(与纪工委合署办公),设立纪工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室,不断充实纪工委工作人员。

16、针对高新区实际,按照“五个五”建设要求,在下设单位社区管理局立纪委,其他下设单位设立监察员;在派出机构公安分局设立纪委,其他派出机构设立监察室;在11个托管行政村(社区)完善监事会;在国有企业设立监委会;在高新区重点民营企业设立监督员,确保高新区所有行使公职权利人员监督问责全覆盖。

17、不断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自身建设,强化学习交流,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建设,锻造一只忠诚干净担当、甘于奉献、纪律严明、严谨高效的“政治纪律部队伍”。

(十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人事工作。制定符合高新区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岗位设置,及时做好人员调整。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按照“三项机制”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要求提拔选用,及时整理干部档案资料,并移交至市组织部、人社局。

2、做好个人考核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高新区公务员及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积极探索出更加适应现阶段考核的方式方法,让考核工作与时俱进,让考核结果更加合理。

3、人员工资。按时上报干部的正常升档、五年考核、职务变动及车补标准变动、全体干部年终奖(十三月工资)等资料,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审批后及时在财政统发系统上补发到位。

4、社保。积极改进各项社会保障服务事项,准确高效地办理各类社保业务,进一步提高社保工作效率。  医保方面:及时办理干部的转入、转出、住院报销、新聘用人员的参保及缴费等手续。养老保险方面:及时更新养老保险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并按时进行缴费申报。住房公积金方面: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转出手续。及时完成2018年度全体干部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工作。

劳动保障。妥善解决劳动纠纷、农民工工资有关事宜,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完成就业指标等考核任务。

6、创业就业。积极落实好创业就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支持好全区孵化基地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积极参与高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配合建设环保局,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马路市场秩序,取缔各类占道行为。

2、协助建设环保局、社区管理局,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按照主干道杜绝、次干道严控、其他街路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马路市场的治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彻底取缔一批,保留规范一批。对保留的蔬菜瓜果类摊点,要实行划线定位,规范经营,严格管理。抓紧出台蔬菜市场的专项规划。

3、配合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教育学生不要购买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售卖的食品和其它商品。开展辖区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学校及托幼机构教学建筑、环境卫生等符合标准;对学生进行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对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对卫生技术人员设置及卫生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符合相关标准;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完成至少1所健康学校建设工作。

努力完成高新区下达的创卫目标任务。

1、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制定创卫建成区食品生产单位专项整治方案,7月31日完成。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10月31日完成。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12月31日完成。

4、做好市场管理。负责督促市场所有人在醒目位置公示证照、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农药残留检测和监督岗等内容,食品区与非食品区分开,加强市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商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得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做到一摊一桶,市场应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容器、清理及时,清扫保洁到位,活禽、水产销售和宰杀区卫生良好,废弃物收集符合要求,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及休市制度,8月30日完成。

5、食品安全管理。做好农产品销售店、小商店、小餐饮的日常监管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综合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水务等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综合市场食品综合执法工作,10月31日完成。

6、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开展1次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专项治理、开展1次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预检分诊点,布局合理、流程规范,9月30日完成。

7、食用农产品监管。强化农产品的质量例行安全监测,抽样检测2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加强与巩固,对蔬菜、茶叶、水果、畜禽产品、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质量进行例行监测,抽样检测2次。加强农药管理,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100%;监测饲料质量,产品合格率达98%,全面提高健康养殖水平,10月31日完成。

8、病媒生物防制。完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内的“三防”设施,合格率≥95%,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不少于1次,督促经营户开展集中统一的病媒消杀工作,7月30日完成。

同步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

1、积极向市局汇报学习工作,向商州区局学习沟通有关工作。

2、单位名称的修改。市工商质监、食药局均建议我局应将名称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中省市的该部门名称均为或拟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的名称不规范。

3、办公地点的争取。我局因新设立,暂无办公室,我仍坐招商局,另两位同志暂坐会议室,此事已向党政办汇报,高平主任也多次积极协调,管委会暂无空闲办公室。

4、公章的刻制、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申办。公章刻制、启用之事已向党政办汇报,正在积极解决。按市编办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为单位负责人,须有形式上的证明资料。

5、工作人员的增加。经向市工商质监局、食药局请示,结合我们的实际,暂需增加7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4名;按规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须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且应考取执法证,监管执法时须两人以上着装、亮证。从我区、我局实际出发,暂拟定办公室1人、工商股2人、质监股2人、食品股2人、药品股2人,监管执法时可临时调换执法人员以保证程序合法。

6、跟班学习及工作移交。工商、质监、食品、药品部门的工作内容、法律依据、规定标准等不同,我局人员部分到位后即派员去市局有关科室进行限时跟班学习,尽快熟悉常用业务。市局要求开展工作的前提原则上是4人以上考取执法证、8人以上通过培训(跟班学习)。同时,积极对接商州区市场监管局,熟悉掌握区县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部门的权限和办事程序等,做好工作移交。

(十三)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各种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推进队伍建设。

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开工条件核查、结构施工过程监督、结构验收监督、装修与设备安装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监督五大阶段中的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实体安全防护、控制资料五大类的抽查抽测和监督检查,使受监工程合格率达100%,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3、加强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初步建立建设市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完成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及管理工作。配合城建部门做好入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4、加强入园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并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责任安全事故。

5、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资源、网站公示、宣传彩页、策划活动等方式,通过全面、准确、适度、及时的宣传,向园区干部职工及入园企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6、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业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7、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国家级高新区创建以及科技、人才等工作。

1.组织高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赴北京开展产业创新资源对接会。

2.协助管委会提请召开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协助科经局参加省科技厅有关培训指导会议,对接国创指标体系设置调整。

4. 协助党政办提请召开第二次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5.协助管委会就整改方案呈报国创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赴京向科技部高新司、火炬中心就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6. 协助党政办提请提请召开第三、四次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7.分类建立园区人才库,对人才实施动态化管理,满足国创工作对于人才指标要求。

8.举办“迎国庆  争国创”国创知识我知道竞赛活动。

9.举办高新区首届人才招聘交流会。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商丹园区分局

1、做好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工作及各类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

2、组织发布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范围内土地集约与节约利用、动态巡查及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

3、做好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范围内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临时用地审批,土地报批、征收等工作;

4、做好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范围内批准、核准和备案项目用地预审;

5、做好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范围内入园企事业单位和基础设施用地违法违规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高新区控制范围内非法采砂石的违法行为;做好高新区范围内的土地执法巡查工作。

6、协助做好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范围内耕地保护、土地调查、地质环境管理、矿产资源等工作。

(十六)商丹园区消防大队

1、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开展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情况。

5、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6、教育部队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组织火灾扑救,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灾。

1、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1)推进消防队站建设。按照2018年《商洛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队站建设任务务必于2018年年底前开工建设。(2)加强消防水源管理。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园区需新增市政消火栓5个。(3)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各入园企业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要求。

2、加快消防装备建设。(1)配备新型安全防护类、通信类和消防员防护装备。为消防员配备快速充气呼吸器、新型防护服等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提升消防员个人安全保障水平。(2)配备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器材。按照《提振计划》要求,结合园区内工业厂房密集、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多等特点,重点配备大吨位供水消防车和战勤保障类消防车,提升救援装备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增强整体灭火作战攻坚能力。2018年配备支队配套23吨水罐消防车1台,将于近期到位。(3)强化装备器材精细化管理。加强执勤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动态管理,对装备器材使用情况、安全性能进行实时监测并建立台账。

3、加快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力度,补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依法订立劳动合同,逐步淘汰劳务派遣。按《提振计划》要求,2018年应招收30人,现有10人,累计欠账20人。同时,按照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力量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提请政府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纳入事业编制序列进行管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17个(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托管村(社区)11个、及学校5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政办公室

2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群工作部

3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技与经济局发展

4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财政局

6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区管理局

7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会事业局

8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9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招商服务局

10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监察审计局

1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3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4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

15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商丹园区分局

16

商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17

商丹园区消防大队


        11个托管村(社区)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刘湾社区

2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任塬社区

3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静泉社区

4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枣园村

5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紫荆村

6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张塬村

7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郭王村

8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郭家村

9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王塬村

10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西涧村

1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塬村

5个高新区小学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高新区小学

2

商洛高新区王党塬小学

3

商洛高新区任塬小学

4

商洛高新区枣园小学

5

商洛高新区张塬小学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68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2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并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本年度收入总计19532.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27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258.78万元),比上年度收入29862.42万元减少10329.64万元,较去年减少34.59%。

收入减少原因:上年度有债务收入10000万元,本年无债务收入,所以收入总计降低。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532.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27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258.78万元),比上年度支出29862.42万元减少10329.64万元,较去年减少34.59%。。

支出减少原因:2018年度收入比2017年收入降低,为确保收支平衡,所以压缩支出,导致2018年度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274.00万元。较上年19762.69万元减少38.45%。

(2)政府性基金收入5258.78万元。较上年10099.73减少47.93%。(3)事业收入 0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2017年度有债务收入10000万元,而2018年无债务收入,所以收入总计降低。

1、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支出总计19532.7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5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8538.78万元。

(7)农林水支出15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50万元。

(9)商业服务等支出44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526.5万元。

(11)其他支出422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并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53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258.78万元),比上年度收入29862.42万元减少10329.64万元,较去年减少34.59%。

收入减少原因:2017年度有债务收入10000万元,而2018年度无债务收入,所以收入总计降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53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38.78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5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4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5万元,其他支出4220万元),比上年度支出29862.42万元减少10329.64万元,较去年减少34.59%。

支出减少原因:2018年度收入比2017年收入降低,为确保收支平衡,所以压缩支出,导致2018年度支出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万元,主要包括党政办公室、经发局、财政局、招商局、行政审批局部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主要为园区公安分局经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主要为拨付园区企业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5万元,主要为支持企业文化展馆项目,园区协警基本支出,园区市政服务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主要为拨付园区企业光伏发电项目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4300万元,主要为武警支队工程建设支出、市政服务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西涧村水利设施建设。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50万元,主要为拨付园区企业补助资金。

(9)商业服务等支出440万元,主要为拨付园区企业补助资金、招商局招商引资资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526.5万元,主要为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支出、公租房补助资金支出

(11)其他支出3220万元,其它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2.5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1462.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8.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00.6万元,津贴补贴302.17万元,奖金100.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4万元,绩效工资52.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3.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71万元,租房公积金126.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029.73万元。其中:办公费806.53万元,印刷费25.83万元,咨询费91.89万元,手续费0.62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31.38万元,邮电费7.69万元,物业管理费17.49万元,差旅费38.89万元,维修(护)费1.15万元,租赁费8.65万元,培训费23.72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劳务费533.19万元,委托业务费248.63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46.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收入5258.78万元。较上年度10099.73减少47.93%。

基金收入减少原因:2018年度收入整体比2017年度收入减少,基金收入也减少。

政府性基金支出5258.78万元。较上年度10099.73减少47.93%。

基金支出减少原因:2018年度收入减少,为确保收支平衡,所以压缩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3.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8.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经费支出24.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4.29万元,公务接待费4.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同2018年预算比较:比2018年预算减少5.18万元,减少21.66%(公务接待费减少3,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原因为:严格按照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同2017年决算比较:比2017年减少5.3万元,同比减少22.06%(因公出国减少4.2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79万元)。原因为:严格按照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4.29万元。

减少原因: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9万元。

增加原因:人员增加,业务增加,使用车辆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5批次,212人次,支出1.33万元(如没有支出,支出数填0),比上年减少2.8万元。

减少原因:严格按照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223.72万元,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15.29万元,2018年预算培训费为23.79万元。

2018年培训费同2017年决算比较:增加208.43万元,原因为:2018年人数增加,开展培训业务增加。

2018年会议费同2018年预算比较:增加199.93万元,原因为:2018年人数增加,开展培训业务增加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2017年决算会议费支出20.01万元,2018年预算会议费为2.5万元。

2018年会议费同2017年决算比较:减少20.01万元,原因为:2018年未开展大型会议活动。

2018年会议费同2018年预算比较:减少2.5万元,原因为:2018年未开展大型会议活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9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9.73万元,同比2017年增长611.84万元,增长43.15%。

增加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9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63.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1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22.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2018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区一源”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体制机制创新实验示范区、商洛“一体两翼”中心城市经济核心区、可持续发展动力源。

7、“2+2+2”梯级化产业体系: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努力推进产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和高端化,重点发展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统筹发展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两大现有产业,培育发展智能制造和信息技术两大新兴产业,打造“2+2+2”梯级化产业体系。

附件2:商洛市市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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