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供稿:财政局-陈晨     编辑: 窦娟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7日     浏览: 1941次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书处理、会务组织等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务、接待服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落实工作。

4、负责园区信息报送工作,反映园区各方面动态。

5、负责组织协调目标责任制的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

6、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园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非公党建工作。

2、负责园区人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重点抓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3、负责园区人事管理、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离退休等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4、负责园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  (职务)考核晋升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就业、劳动培训、劳动维权、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人事代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各项专业规划;研究拟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贯彻实施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安排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稽查;负责组织园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园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3、综合协调和管理区内工业、商业、经贸、服务行业。负责园区经济指标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及经济分析。

4、负责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申报辖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负责园区开发区申报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局

1、负责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抗震设防、建设监理、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测绘、市政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单位的资质初审和监理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规范园区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监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市场行为;负责园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建筑节能管理、建筑行业相关费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园区规划的编制、审批、核实和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园区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书,组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园区项目施工图审核、规划相关费用征收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园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8、按规定负责园区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审核工作。

9、负责园区市政环卫及公用基础设施的审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占用审批及城市管理相关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各项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园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10、协助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园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园区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建档、归档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园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管理和相关费用征收工作。

13、负责园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职能。

14、负责园区市政公用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建设监督工 作;负责园区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业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资质、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五)财政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园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设。

3、编制园区年度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分析,并进行监督、检查。

4、拟定和执行园区支出政策及经费开支标准;指导和监督园区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5、负责园区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7、负责园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有集中支付、工资统一发放、会计集中核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园区各类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招商服务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制定园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建立和发展与国内外有关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3、负责园区项目的征集、筛选、策划、论证、整理、储备工作,建立项目库。

4、参加有关经济贸易和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园区各类招商活动的筹备、项目的推介、洽谈、协调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优惠政策,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各种手续、受理投资商的投诉等工作。

(七)市国土资源局商丹园区分局

1、负责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申报及管理工作。

2、承担园区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实施农业用地备案、临时用地审批,负责批准、核准和备案项目用地预审。

4、负责园区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土地收购储备及土地供应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园区用地统征工作。

6、负责土地执法检查工作。

7、协助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8、协助做好园区内耕地保护、土地调查、地质环境管理、矿产资源、卫片执法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文书处理、会务组织等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务、接待服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落实工作。

4、负责园区信息报送工作,反映园区各方面动态。

5、负责组织协调目标责任制的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

6、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园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非公党建工作。

2、负责园区人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重点抓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3、负责园区人事管理、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离退休等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4、负责园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  (职务)考核晋升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就业、劳动培训、劳动维权、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人事代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各项专业规划;研究拟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贯彻实施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安排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稽查;负责组织园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园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3、综合协调和管理区内工业、商业、经贸、服务行业。负责园区经济指标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及经济分析。

4、负责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申报辖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负责园区开发区申报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局

1、负责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抗震设防、建设监理、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测绘、市政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单位的资质初审和监理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规范园区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监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市场行为;负责园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建筑节能管理、建筑行业相关费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园区规划的编制、审批、核实和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园区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书,组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园区项目施工图审核、规划相关费用征收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园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8、按规定负责园区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审核工作。

9、负责园区市政环卫及公用基础设施的审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占用审批及城市管理相关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各项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园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10、协助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园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园区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建档、归档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园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管理和相关费用征收工作。

13、负责园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综合执法职能。

14、负责园区市政公用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建设监督工 作;负责园区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业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资质、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五)财政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园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设。

3、编制园区年度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分析,并进行监督、检查。

4、拟定和执行园区支出政策及经费开支标准;指导和监督园区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5、负责园区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7、负责园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有集中支付、工资统一发放、会计集中核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园区各类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招商服务局

1、贯彻执行中省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制定园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建立和发展与国内外有关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3、负责园区项目的征集、筛选、策划、论证、整理、储备工作,建立项目库。

4、参加有关经济贸易和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园区各类招商活动的筹备、项目的推介、洽谈、协调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优惠政策,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各种手续、受理投资商的投诉等工作。

(七)市国土资源局商丹园区分局

1、负责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申报及管理工作。

2、承担园区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实施农业用地备案、临时用地审批,负责批准、核准和备案项目用地预审。

4、负责园区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土地收购储备及土地供应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园区用地统征工作。

6、负责土地执法检查工作。

7、协助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8、协助做好园区内耕地保护、土地调查、地质环境管理、矿产资源、卫片执法等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党政综合办公室

2

经济发展局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规划建设管理局

5

财政局

6

招商服务局

7

市国土资源局商丹园区分局

8

质监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1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9,862.4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762.69万元。较上年5879.89万元增加2.36个百分点,原因是2016年园区财政体制逐步完善,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正常增加。

(2)政府性基金10099.73万元。上年无。原因:上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3)事业收入 0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度其他收入3.65万元未利息收入,本年度不列入预算。

2、支出总计29862.42,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万元,较2016年200万同比增长20%,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2009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99.73万元。2016年2424.42万元,2017年较2016年同比增长约7.29个百分点,原因是其他资本性建设支出增加,由市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4.69万元。较2016年减少27%。原因是支出正常减少。

(4)其他支出9218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按预算计划实施,年末无结转结余。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762.69万元。较上年5879.89万元增加2.36个百分点,原因是2016年园区财政体制逐步完善,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正常增加。

(2)政府性基金10099.73万元。上年无。原因:上年无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2009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99.73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9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4)其他支出9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64万元,项目支出7068.3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1)人员经费支出合计1028.45万元。其中:

工资和福利支出98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1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8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为10099.73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10099.73万元。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03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公务接待费4.13万元,因公出国4.29万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约0.99个百分点。原因是上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为4.29万元。出国人数1人,出国次数1次,出国事项为开展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未购置车辆,现有车辆为2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主要用于:租用市交投公司车辆费用15.61万元。

4、公务接待费用4.13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招商引资活动,2017年公务接待3批、158人次。

5、会议费支出20.01万元,主要是西洽会及客商大会。

6、培训费支出15.29万元,主要是人社局组织的夜校培训。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98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89万元,其中:办公费82.3万元、印刷费15.64万元、水费2.16万元、电费44.26万元、降温及福利费0.71万元、取暖费8.26万元、差旅费40.71万元、会议费20.01万元、培训费15.29万元、咨询费143.9万元、手续费0.53万元、邮电费4.63万元、物业管理费18.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5.61万元、公务接待费4.13万元、维护费0.89万元、租赁费11.52万元、劳务费666.88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77万元。

2017年较上年度增加1.13个百分点,原因是聘用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42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79.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19.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535.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2:商洛市市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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